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09-2500-2020-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成文日期:2020-07-28
  • 标    题: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双随机”检查情况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榕公积业〔2020〕27号
  • 发布日期:2020-07-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双随机”检查情况的公告
榕公积业〔2020〕27号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0-07-30 09:33

为进一步加强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缴存单位切实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义务,我中心于2020年上半年组织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上半年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共随机抽取了8家单位,分别为:福州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嘉捷科技(福清)有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福州金锻工业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闽侯县供电公司、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州新密机电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二、检查内容

对缴存单位的缴存登记、变更、注销登记,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封存以及是否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进行检查。

三、检查情况

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大部分职工按最低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福州新密机电有限公司部分职工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仅以2100元为月缴存基数进行缴存对上述存在问题的单位,我中心将向其发送整改通知书,要求依法整改。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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