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409-2500-2022-000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成文日期:2022-04-08
- 标 题: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公积业〔2022〕10号
- 发布日期:2022-04-08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州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榕治市办〔2016〕20号)要求,现将《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清单,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与法规处沟通联系。
附件: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4月6日
附件 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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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 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时间节点 |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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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内普法 |
党组中心组、中心干部职工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公务员法》《国家安全法》等及党内法律法规 |
会议、讲座、学习强国APP、网络视频、宣传栏 |
组织讲座、集中学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观看庭审视频自学 |
全年不定期开展、常态化学习、12·4宪法宣传周 |
中心执法人员 |
《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 |
电教室、微信群、旁听庭审、培训讲座 |
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执法专题培训及自学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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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面普法 |
所有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
微信群、公积金宣传册、横幅、易拉宝、公积金漫画、摆放宣传资料和展板等 |
以案释法;“服务到企业,政策送上门”宣传活动,采用现场咨询、宣传典型案例、互动问答等;动员座谈会 |
2022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到两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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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大众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
电视、报纸、广播、党风政风热线、动漫、中心官网法治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承办银行服务网点LED屏 |
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开展普法公益宣传;播放动漫短视频、成立普法志愿者服务队、设立法律咨询台、融媒体宣传、开展服务窗口宣传 |
国家安全日、12·4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及全年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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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过程中普法 |
未为职工开设账户或未及时足额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单位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50号) |
公积金宣传册、发放催件函、催缴函 |
通过电话、短信、信函或到现场执法时进行普法宣传 |
执法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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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50号) |
现场法规教育、视频 |
现场法规教育;电话、短信、信函 |
执法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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