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09-0100-2017-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2017-03-20
  • 标    题: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成立平安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公积综〔2017〕19号
  • 发布日期:2017-03-2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成立平安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榕公积综〔2017〕19号
来源: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17-03-20 00:00

各处(室、部)、机关党委:

    根据福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市直单位干部职工成立平安志愿者队伍的通知》(榕综治委〔2017〕8号)精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州”,有效提升我中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化水平,增强预警预测预防风险能力,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金砖会晤安全顺利举办,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组建“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安志愿者分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政法综治工作部署,坚持聚焦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发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平安志愿活动,大力宣传建设“平安福州”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展示“平安福州”建设成果,营造浓厚的建设“平安福州”舆论氛围,实现中心综治平安建设“三率”持续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志愿活动,积极顺应市综治委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平安福州建设的新举措,把坚持开展活动和机制建设相结合,扩大平安志愿者的参与面和覆盖面,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平安志愿分队”要主动参与“平安福州”建设,按照市综治委下发的具体挂点方案,每年与挂点县(市)区、乡镇(街道)联合开展2-3次平安志愿活动,建立平安志愿常态化运行机制,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成为深化“平安福州”建设的有力抓手。

    三、平安志愿分队人员组成

    中心成立以中心主要领导为队长、分管领导为副队长的平安志愿分队,并在综合处设立平安志愿活动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机关党委、监察室组成,牵头负责平安志愿活动的组织领导,机关、管理部要分别成立平安志愿活动小组,具体分工为:

    (一)中心平安志愿分队:

     1、队长:兰仰金、陈华辉

     2、副队长:黄英、蔡颖、郑宗沐

     3、办公室主任:张敏 办公室副主任:陈晖

     4、队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二)平安志愿活动小组:

     1、机关小组组长:刘军

     2、城区小组组长:陈健玲

     3、马尾小组组长:林敏

     4、福清小组组长:林丽

     5、长乐小组组长:刘建锋

     6、闽侯小组组长:张学飞

     7、连江小组组长:林全惕

     8、闽清小组组长:郑文

     9、罗源小组组长:陈新勤

     10、永泰小组组长:郑达乾

          四、平安志愿工作职责

    平安志愿者队伍作为深化“平安福州”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上级综治办、公安(分)局的指导下,主要担负以下职责:

    1、开展平安宣传。宣传有关社会治安、平安创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劝导违法和不文明行为等。

     2、排查矛盾纠纷。主动收集各类不安定因素信息,协助化解一般矛盾纠纷。

  3、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发现不安定因素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4、维持治安秩序。积极排查、收集周边各类治安隐患信息,在重大活动、敏感节点等重要时期,根据需要编排到重点场所、重点地段巡逻值守,协助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5、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熟悉所服务区域的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按预算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6、协助做好重点人员帮教。密切了解社区内上访滋事人员、邪教骨干成员、治安危险分子、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等各类重点对象的情况动态,协助做好帮教、转化、管控工作。

    7、其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开展其他各项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心平安志愿分队及各志愿小组应充分认识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性,建立工作台账,主动与挂点县(市)区、乡镇(街道)政法综治部门做好工作对接,根据各挂钩联系点具体任务分配,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平安志愿活动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小组要适时组织对平安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提升志愿者素质,确保他们能够切实承担起综治维稳工作职责。要在各挂点县(市)区、乡镇(街道)政法综治部门工作指导下,建立健全平安志愿者队伍巡防工作的管理、培训和工作开展机制,按照《关于福州市平安志愿者巡防分级管理工作的规定》(榕综治委[2016]3号),加强街面巡防规范化管理,确保街面巡防有序、规范开展。

  (三)广泛宣传,有效发动。各小组要将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主动对接各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做好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的新闻报道。通过悬挂条幅、办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张贴标语、设立咨询台、LED显示屏等形式,向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宣传平安创建相关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促进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为我市综治“平安建设”营造氛围。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平安志愿活动作为年度平安单位创建考评一项重要内容,中心要做好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的后勤保障,提供经费、设备和其他必要支持,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各小组要把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同中心主要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多组织活动(2次以上),争取在综治考评中加分。并且要按照一份队伍名单、一套工作方案、一本宣传资料、一个活动光碟的五个“一”的要求认真建档。做好迎接市综治办督导检查的准备。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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