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如何确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24〕2号)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上限,分别为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规定,按照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将2024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确定为29961元〔注:2023年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9840元÷12个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3倍〕。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2024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规定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职工工资由哪些组成?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福州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规范后福州市2023年工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项目等。
四、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上限和下限分别是多少?
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为29961元,下限为1960元;月缴存总额上限为7190元,下限为196元。
例1:若A职工上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为30000元,高于2024年度月缴存基数的上限,则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照29961元的上限计算其月缴存额上限为7190元,不得高于该上限。若B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780元,低于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则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目前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的下限计算其月缴存额下限为196元,不得低于该下限。
例2:若C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9961元,达到2024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如果单位缴存比例为12%,那么单位和职工每月的缴存额分别为3595元,该职工的月缴存总额为3595+3595=7190元。
例3:若D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如果缴存比例为5%,那么单位和职工每月的缴存额分为别98元,该职工的月缴存总额为98+98=196元。
五、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例4:若E职工按照工资总额统计口径计算出上年度月平均为工资17000元,介于月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之间,如果缴存比例为10%,则该职工应按照月缴存基数17000元的标准计算其月缴存额为1700+1700=3400元。
六、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如何确定?
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其缴存基数上下限按照单位缴存职工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其月缴存额计算口径按照《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榕公积金管委规〔2023〕3号)规定执行。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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