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公积金缴存_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二、办理单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事项编码:3900113005
四、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五、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第十四条
六、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2.银行受理: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银行审批:核实无误,予以审批。
七、办理条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
八、申报材料:
(一)柜面申报:
《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
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内容变更的,另提供:单位变更的证明文件
单位经办人变更的,另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变更后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网上申报:
无需上传材料
九、申报方式:柜面申报或网厅申报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十三、办理机构: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网点
十四、办理地址:办理缴存业务的承办银行网点遍布福州各县市区,数量较多无法在此具体列举,请前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fuzhou.gov.cn/)查询,或搜索微信公众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十五、办理时间:办理缴存业务的承办银行网点遍布福州各县市区,数量较多无法在此具体列举,请前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fuzhou.gov.cn/)查询,或搜索微信公众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十六、联系电话:0591-12329
十七、投诉电话:0591-12345
十八、备注:
(一)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单位缴存登记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涉及部分无法在网厅上办理变更的单位缴存登记信息,须至柜面办理;
3.单位变更开户银行或户名、账号等涉及《住房公积金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扣款协议》内容的,须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扣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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