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_个人账户转移_个人申请
时间:2021-04-12 17:45

  一、事项名称:公积金缴存_个人账户转移_个人申请

  二、办理单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事项编码:3900114001

  四、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五、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第十五条

  六、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2.银行(中心)受理:符合规定、材料齐全,予以办理;

  3.银行(中心)审批:核实无误,予以审批。

  七、办理条件:职工在省内(不含厦门)工作单位变动,需将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

  八、申报材料:

  (一)柜面申报:

  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网上申报:

  无需上传材料

  九、申报方式:柜面申报或网厅申报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

  (1)现场申报:本中心九个管理部之间转移的,当场办结;省内异地中心不含厦门的公积金转入我中心的,当场受理,异地中心转出复核通过且资金转出到达我中心账户后,1个工作日办结;

  (2)网上申报:本中心九个管理部之间转移的,当场办结;省内异地中心不含厦门的公积金转入在网上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受理,异地中心转出复核通过且资金转出到达我中心账户后,1个工作日办结;

  十三、办理机构: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或中心各管理部

  十四、办理地址:办理缴存业务的承办银行网点遍布福州各县市区,数量较多无法在此具体列举,请前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fuzhou.gov.cn/)查询,或搜索微信公众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十五、办理时间:办理缴存业务的承办银行网点遍布福州各县市区,数量较多无法在此具体列举,请前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fuzhou.gov.cn/)查询,或搜索微信公众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十六、联系电话:0591-12329

  十七、投诉电话:0591-12345

  十八、备注:

  (一)申报材料说明:

  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二)注意事项:无。

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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