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公积金缴存_个人账户异地转入_单位申请
二、办理单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事项编码:3900114002
四、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五、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第十五条
六、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2.银行(中心)审核: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经核验信息无误,予以受理;
3.资金转入:银行确认收到转出地中心转来的资金后,核实转账信息无误的,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七、办理条件:职工已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稳定缴存6个月(含)以上,需将省外(含厦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到该账户内。
八、申报材料:
(一)柜面申报: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转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3.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二)网上申报:拍照上传《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九、申报方式:柜面申报或网厅申报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
1.柜面申报: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当异地中心转出复核通过且转出资金到达我中心账户后1个工作日办结;
2.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提交后,1个工作日受理,当异地中心转出复核通过且转出资金到达我中心账户后1个工作日办结。
十三、办理机构: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或中心各管理部
十四、办理地址:办理缴存业务的承办银行网点遍布福州各县市区,数量较多无法在此具体列举,请前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fuzhou.gov.cn/)查询,或搜索微信公众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十五、办理时间:办理缴存业务的承办银行网点遍布福州各县市区,数量较多无法在此具体列举,请前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fuzhou.gov.cn/)查询,或搜索微信公众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十六、联系电话:0591-86292102(城区);0591-83957039(马尾);0591-28881711(长乐);0591-22336199(闽清);0591-22988045(闽侯);0591-24838017(永泰);0591-26838837(罗源);0591-26222778(连江);0591-85274386(福清);0591-87567980(铁路能化)
十七、投诉电话:0591-12345;0591-87528211(市政务中心);0591-83707082(市公积金中心)
十八、备注:
(一)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加盖公章;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柜面申请可至我中心同一缴存银行网点或各管理部的办理该事项;
2.铁路能化管理部缴存单位可邮寄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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