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_个人账户异地转入_单位申请
时间:2021-04-12 17:46

  一、事项名称:公积金缴存_个人账户异地转入_单位申请

  二、办理单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事项编码:3900114002

  四、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五、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第十五条

  六、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2.银行(中心)审核: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经核验信息无误,予以受理;

  3.资金转入:银行确认收到转出地中心转来的资金后,核实转账信息无误的,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七、办理条件:职工已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稳定缴存6个月(含)以上,需将省外(含厦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到该账户内。

  八、申报材料:

  (一)柜面申报: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转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3.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二)网上申报:拍照上传《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九、申报方式:柜面申报或网厅申报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

  1.柜面申报: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当异地中心转出复核通过且转出资金到达我中心账户后1个工作日办结;

  2.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提交后,1个工作日受理,当异地中心转出复核通过且转出资金到达我中心账户后1个工作日办结。

  十三、办理机构: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或中心各管理部

  十四、办理地址:办理缴存业务的承办银行网点遍布福州各县市区,数量较多无法在此具体列举,请前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fuzhou.gov.cn/)查询,或搜索微信公众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十五、办理时间:办理缴存业务的承办银行网点遍布福州各县市区,数量较多无法在此具体列举,请前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fuzhou.gov.cn/)查询,或搜索微信公众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十六、联系电话:0591-12329

  十七、投诉电话:0591-12345

  十八、备注:

  (一)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加盖公章;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柜面申请可至我中心同一缴存银行网点或各管理部的办理该事项。

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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