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公积金缴存_个人账户启封
二、办理单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事项编码:3900114004
四、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五、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第十五条
六、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2.银行办理: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核实无误,予以办理。
七、办理条件:已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
八、申报材料:
(一)柜面申报: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申请表》
(二)网上申报:
无需上传材料
九、申报方式:柜面申报或网厅申报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十三、办理机构: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网点
十四、办理地址:办理缴存业务的承办银行网点遍布福州各县市区,数量较多无法在此具体列举,请前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fuzhou.gov.cn/)查询,或搜索微信公众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十五、办理时间:办理缴存业务的承办银行网点遍布福州各县市区,数量较多无法在此具体列举,请前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fuzhou.gov.cn/)查询,或搜索微信公众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十六、联系电话:0591-86292102(城区);0591-83957039(马尾);0591-28881711(长乐);0591-22336199(闽清);0591-22988045(闽侯);0591-24838017(永泰);0591-26838837(罗源);0591-26222778(连江);0591-85274386(福清);0591-87567980(铁路能化)
十七、投诉电话:0591-12345;0591-87528211(市政务中心);0591-83707082(市公积金中心)
十八、备注:
(一)申报材料说明:
申报材料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办理启封过程中,恢复缴存时间应为单位缴至月份的次月;
2.若启封后单位需要调整启封人员个人缴存基数的,应符合现行缴存基数调整政策规定,由工作人员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予以调整的决定;
3.铁路能化管理部缴存单位可邮寄代办,并在收到材料后当日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