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_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5-12-30 17:35

  一、事项名称:公积金提取_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单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事项编码:3900116002

  四、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五、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第九条、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六、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中心审核: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予以提取审核。

  七、办理条件:依各设区市公积金管委会制定的条件进行申请(详见备注)。

  八、申请材料:

  (一)柜面申请

  办理情形一: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储蓄卡(死亡人账户余额一万元以上);转入非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储蓄卡(死亡人账户余额一万元及以下)                                                                                           

  1.缴存职工死亡证明

  2.指定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 关于继承或遗赠的生效法律文书(继承、遗赠等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

  办理情形二:转入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银行储蓄卡(死亡人账户余额一万元及以下);第一顺序继承人申请转入已故职工银行储蓄卡的

  1.缴存职工死亡证明

  2.指定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居民户口簿

  4.婚姻状况证明

  (二)网上请:按照办理情形二上传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说明:

  1.申请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按照情形二申请办理的,另需提供或面签:《关于配偶、子女、父母办理亡者账户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可至中心官网“常用下载”)

  4.涉及多个继承人的,另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指定办理人委托书原件或多个继承人同时到场签订《关于一致指定某个继承人办理亡者账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承诺书》

  5.铁路能化管理部缴存职工提供《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铁路能化管理部单位提取代办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原件至单位经办处,单位经办核实无误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后可邮寄代办邮寄代办提取至单位账户的,继承人或遗赠人通过单位办理遗产交接手续,另提供:缴存职工死亡证明、领取人与死亡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办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九、申报方式:柜面申或网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十三、办理机构(科室):城区管理部、马尾管理部、福清管理部、长乐管理部、闽侯管理部、连江管理部、闽清管理部、罗源管理部、永泰管理部、铁路能化管理部

  十四、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积金服务大厅311-316号窗口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湖里路28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3-24号公积金窗口

  3.福清管理部:福清市音西街道清荣大道166号福清市市民服务中心(两馆一中心)B04、B05号窗口

  4.长乐管理部: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号楼福州市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服务大厅26-27号窗口

  5.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G楼89号窗口

  6.连江管理部:连江县凤城镇文笔东路4号(五大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大厅1楼公积金服务大厅58-61号窗口

  7.闽清管理部: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6号窗口

  8.罗源管理部罗源县凤山镇三中路9-2号罗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层36号窗口

  9.永泰管理部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永泰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49号窗口

  10.铁路能化管理部:鼓楼区杨桥东路144号保定新村5#楼一层5-6号窗口

  十五、办理时间:

  1.城区、福清、连江管理部: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日除外)

  2.长乐、马尾、闽侯、罗源、永泰、闽清、铁路能化管理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日除外)

  十六、联系电话:0591-86292102(城区);0591-83957039(马尾);0591-28881711(长乐);0591-22336199(闽清);0591-22988045(闽侯);0591-24838017(永泰);0591-26838837(罗源);0591-26222778(连江);0591-85274386、62883636(福清);0591-87567980(铁路能化)

  十七、投诉电话:0591-12345;0591-87528211(市政务中心);0591-83707082(市公积金中心)

  十八、备注:

  (一)申请条件:

  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2.职工家庭在本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意事项:

  1.指定办理人只能是继承人;

  2.线上办理时,第一顺序继承人以死亡职工账户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大厅”点击“死亡提取”申请办理;

  3.该事项不适用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

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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