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_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3-09-01 09:18

  一、事项名称:公积金提取_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单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事项编码:3900116004

  四、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五、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第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六、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2.中心审核: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予以提取审核。

  七、办理条件:依各设区市公积金管委会制定的条件进行申请(详见备注)。

  八、申报材料:

  (一)柜面申报:

  出境定居材料或户籍注销材料

  (二)网上申报:

  无需上传材料

  九、申报方式:柜面申报或线上申报(福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e福州)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柜面申报:当场办结;网上申报:申请提交后,2个工作日办结

  十三、办理机构(科室):城区管理部、马尾管理部、福清管理部、长乐管理部、闽侯管理部、连江管理部、闽清管理部、罗源管理部、永泰管理部

  十四、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积金服务大厅311-316号窗口

  2.马尾管理部: 马尾区兆锵路33号金澜大厦6楼公积金服务大厅1-2号窗口

  3.福清管理部:福清市福人路融商大厦财富中心右侧附属楼4楼公积金服务大厅4-5号窗口

  4.长乐管理部: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号楼福州市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公积金服务大厅12-13号窗口

  5.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街道学院路7号世茂滨江新城办公楼7#楼3楼308单元公积金服务大厅1-3号窗口

  6.连江管理部:连江县凤城镇文笔东路4号(五大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大厅1楼公积金服务大厅58-61号窗口 

  7.闽清管理部:闽清县解放大街63号新世纪大厦3楼04单元公积金服务大厅1-2号窗口

  8.罗源管理部: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5号罗马景福城A区3#楼2-4号店面1楼公积金服务大厅1-2号窗口 

  9.永泰管理部:永泰县樟城镇富裕路1-125号1楼公积金服务大厅1-3号窗口

  十五、办理时间:

  1.城区、长乐、连江管理部: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日除外)。

  2.马尾、福清、闽侯、罗源、永泰、闽清管理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日除外)。

  十六、联系电话:0591-12329

  十七、投诉电话:0591-12345

  十八、备注:

  (一)申请条件:

  职工因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出境定居签证需为大使馆翻译的中文版签证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1.个人账户须经单位经办先至承办银行或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封存”手续后方可个人申请提取;

  2.封存原因为“出国定居”且柜面工作人员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查询情况属实,职工柜面申请无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

  3.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

  4.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如通过线上申报的,工作人员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无法查询到申请人相关信息的,申请业务将被驳回,申请人须提供柜面办理所需申报材料至任一管理部柜面申请;

  6.灵活就业人员名下若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满足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的,自行将账户封存后即可申请提取。

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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