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_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_商业贷款和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
时间:2025-04-10 18:53

  

  一、事项名称:公积金提取_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_商业贷款和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单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事项编码:3900116007

  四、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五、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第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六、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中心审核: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予以提取审核。

  七、办理条件:依各设区市公积金管委会制定的条件进行申请(详见备注)。

  八、申请材料:

  (一)柜面申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购房借款合同

  4.还款对账单

  5.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二)网上申:无需上传材料

  三)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还款对账单(加盖银行业务章)或还款存折或银行流水,应体现客户姓名、贷款账号、贷款余额、每月还款额等贷款信息要素

  4.共同还款人申请提取时,若购房借款合同原件未体现共同还款人信息的,需另提供:共同还款确认书;

  5.缴存职工办理无需自行垫付资金申请其他中心公积金(组合)或纯商业贷提前还款(结清)的,须先取得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并出具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同意还款证明》(中心官网“常用下载”),并持该证明及其他材料至柜面办理提取手续;

  6.缴存职工已办理委托还贷业务且需申请将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至贷款银行还款对公账户进行提前还款(结清),需办理撤冲业务后,方可申请将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至贷款银行还款户进行还款,并于次月25日之后申请复冲委托还贷;

  7.缴存职工自行垫付资金后申请提前偿还或结清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另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

  8.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可以获取职工的结婚信息的,柜面申请无需提供结婚证,若数据共享平台查询不到婚姻状况证明或职工对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9.代办人申请时,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10.铁路能化管理部缴存职工:

  ①铁路能化管理部缴存职工可邮寄代办,职工需提供原件至单位经办处,单位经办核实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铁路能化管理部在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办结;

  ②邮寄代办除申报材料外另提供:《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铁路能化管理部单位提取代办申请表》(加盖单位印章);

  九、申报方式:柜面申网上(福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e福州、闽政通)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

  1.柜面申:福州地域范围内购房的,当场办结;异地购房的,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2.网上申:申请提交后,2个工作日办结。

  十三、办理机构(科室):城区管理部、马尾管理部、福清管理部、长乐管理部、闽侯管理部、连江管理部、闽清管理部、罗源管理部、永泰管理部、铁路能化管理部

  十四、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积金服务大厅311-316号窗口

  2.马尾管理部: 马尾区兆锵路33号金澜大厦6楼公积金服务大厅1-2号窗口

  3.福清管理部:福清市福人路融商大厦财富中心右侧附属楼4楼公积金服务大厅4-5号窗口

  4.长乐管理部: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号楼福州市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公积金服务大厅12-13号窗口

  5.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街道学院路7号世茂滨江新城办公楼7#楼3楼308单元公积金服务大厅1-3号窗口

  6.连江管理部:连江县凤城镇文笔东路4号(五大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大厅1楼公积金服务大厅58-61号窗口

  7.闽清管理部:闽清县解放大街63号新世纪大厦3楼04单元公积金服务大厅1-2号窗口

  8.罗源管理部: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5号罗马景福城A区3#楼2-4号店面1楼公积金服务大厅1-2号窗口

  9.永泰管理部:永泰县樟城镇富裕路1-125号1楼公积金服务大厅1-3号窗口

  10.铁路能化管理部:鼓楼区杨桥东路144号保定新村5#楼1楼公积金服务大厅1-4号窗口

  十五、办理时间:

  1.城区、长乐、连江管理部: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日除外)。

  2.马尾、福清、闽侯、罗源、永泰、闽清、铁路能化管理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日除外)。

  十六、联系电话:0591-86292102(城区);0591-83957039(马尾);0591-28881711(长乐);0591-22336199(闽清);0591-22988045(闽侯);0591-24838017(永泰);0591-26838837(罗源);0591-26222778(连江);0591-85274386(福清);0591-87567980(铁路能化)

  十七、投诉电话:0591-12345;0591-87528211(市政务中心);0591-83707082(市公积金中心)

  十八、备注:

  (一)申请条件:

  1.职工家庭在本中心无逾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和上一次提取(不含销户类、提前结清提取)间隔满1个月;

  3.提前结清非本中心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从结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申请时职工合计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期(职工家庭最近一次提取至本次提取)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或提前还款(结清)的本息和。

  (二)注意事项:

  1.缴存职工办理非本中心公积金(组合)、纯商业贷提前还款(结清)的,可无需自行垫付资金,申请将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至贷款银行还款对公账户进行还款;

  2.在福建省内(不含厦门)的建行、工行、中行、兴业、交行、农行、中信行、农商行、海峡行、招商行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可通过线上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最多可提取申请之日起36个月的还款金额。除主贷人及其配偶外,同一笔贷款的其他共有产权人,需至线下办理

  3.该事项不适用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

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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