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_提前结清个人公积金贷款
时间:2021-04-12 18:06

  一、事项名称:公积金贷款_提前结清个人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单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事项编码:3900117004

  四、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五、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2.《福建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8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六、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2.银行受理: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银行审批:申报材料信息与系统信息一致,予以审批。

  七、办理条件:依各设区市公积金管委会指定的条件进行申请(详见备注)。

  八、申报材料:

  (一)柜面申报:

  1.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合同

  3.贷款还款卡

  (二)网上申报:

  无需上传材料

  九、申报方式:柜面申报或线上申报(福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e福州)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纯公积金贷款当场办结,商业贷款部分按配套商业贷款银行规定办理时限执行

  十三、办理机构:原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网点

  十四、办理地址:办理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网点遍布福州各县市区,数量较多无法在此具体列举,请前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fuzhou.gov.cn/)查询,或搜索微信公众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十五、办理时间:办理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网点遍布福州各县市区,数量较多无法在此具体列举,请前往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fuzhou.gov.cn/)查询,或搜索微信公众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十六、联系电话:0591-12329

  十七、投诉电话:0591-12345

  十八、备注:

  (一)申请条件:

  已按时足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满12个月(含)以上的。

  (二)申报材料说明:

  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三)注意事项:

  1.借款申请人具体包括:主贷人及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

  2.贷款还款卡需备足资金用于提前结清;

  3.提前结清纯公积金贷款无需预约;

  4.提前结清商业部分贷款需和贷款承办银行预约办理,具体预约办理时间及步骤按配套商业贷款银行规定执行;

  5.因系统技术原因,还款日当天线上线下均不受理提前结清业务;

  6.线上办理仅限公积金、组合贷款主贷人申请,仅允许申请公积金部分提前结清。

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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