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公积金提取_购买车位(库)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单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事项编码:3900116017
四、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五、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第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六、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中心审核: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予以提取审核。
七、办理条件:依各设区市公积金管委会制定的条件进行申请(详见备注)。
八、申请材料:
(一)柜面申请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购买车位(库)合同
4.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
5.增值税普通发票
6.所购车位(库)同小区房产证明材料(房屋信息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7.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二)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可以获取职工的结婚信息的,柜面申请无需提供“结婚证”,若“数据共享平台”查询不到婚姻状况证明或职工对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时,另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5.铁路能化管理部缴存职工提供《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铁路能化管理部单位提取代办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原件至单位经办处,单位经办核实无误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后可邮寄代办。
九、申报方式:柜面申请
十、收费标准:免费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十三、办理机构(科室):城区管理部、马尾管理部、福清管理部、长乐管理部、闽侯管理部、连江管理部、闽清管理部、罗源管理部、永泰管理部、铁路能化管理部
十四、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积金服务大厅311-316号窗口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湖里路28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3-24号公积金窗口
3.福清管理部:福清市音西街道清荣大道166号福清市市民服务中心(两馆一中心)B04、B05号窗口
4.长乐管理部: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号楼福州市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服务大厅26-27号窗口
5.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G楼89号窗口
6.连江管理部:连江县凤城镇文笔东路4号(五大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大厅1楼公积金服务大厅58-61号窗口
7.闽清管理部: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6号窗口
8.罗源管理部:罗源县凤山镇三中路9-2号罗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层36号窗口
9.永泰管理部: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永泰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49号窗口
10.铁路能化管理部:鼓楼区杨桥东路144号保定新村5#楼一层5-6号窗口
十五、办理时间:
1.城区、福清、连江管理部: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日除外)。
2.长乐、马尾、闽侯、罗源、永泰、闽清、铁路能化管理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日除外)。
十六、联系电话:0591-86292102(城区);0591-83957039(马尾);0591-28881711(长乐);0591-22336199(闽清);0591-22988045(闽侯);0591-24838017(永泰);0591-26838837(罗源);0591-26222778(连江);0591-62883636(福清);0591-87567980(铁路能化)
十七、投诉电话:0591-12345;0591-87528211(市政务中心);0591-83707082(市公积金中心)
十八、备注:
(一)申请条件:
1.职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置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位(库),从最迟取得购置车位(库)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满6个月后、三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费(不含贷款部分);
2.职工和上一次提取(不含销户类、提前结清提取)间隔满1个月;
3.职工家庭在本中心无逾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注意事项:
1.婚姻关系存续期内缴存人及配偶之间发生的住房交易行为,均不支持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2.灵活就业人员名下若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满足购买车位(库)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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