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09-2500-2021-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成文日期:2021-07-29
  • 标    题: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2021年上半年“双随机”检查情况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榕公积业〔2021〕33号
  • 发布日期:2021-07-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2021年上半年“双随机”检查情况的公告
榕公积业〔2021〕33号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1-07-30 09:53
    为进一步加强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缴存单位切实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义务,我中心于2021年上半年组织执法人员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展了随机检查,现将上半年“双随机”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共随机抽取了9家缴存单位,分别为:福清海口中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福建省连江县山仔水力发电厂、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事业)、闽侯县第八中学、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罗源湾世纪金源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内容

对缴存单位的缴存登记、变更、注销登记,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封存以及是否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进行检查。

三、检查情况

经检查,除以下两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存在不规范问题以外,其他7家单位均依法规范缴存:一是福清海口中学没有严格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设立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上述存在问题的单位,我中心将向其发送整改通知书,依法督促整改落实。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7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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