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09-2500-2024-0000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成文日期:2024-04-19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1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公积综〔2024〕16号
  • 发布日期:2024-04-23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1号建议的答复
榕公积综〔2024〕16号
来源: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4-04-23 10:52
 陈振金代表:

《关于优化福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建议》(第10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精准住房租房倾斜政策的两项建议,对优化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配套支持措施具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关于第一项建议,中心已于2023年4月实施了更为优惠精准的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倾斜政策;关于第二项建议,中心在您意见建议基础上对政策进行再优化,在采纳“适当提高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额度”的同时取消了“首套房”限制条件,新政现已由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并于今年的4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生育多孩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建议

您提出“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的建议,也曾作为中心优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的储备政策之一,但结合业务实际分析,如采用“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当实际月租金低于现行租房提取额度标准时,反而会限制了每月可提取的金额,不利于帮助多子女家庭足用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账户余额;且每个多子女家庭“实际房租支出”均不相同并随时可能发生变动,在现有数据共享条件下要核定每月可提取的金额,势必要增加相应办事材料和人工审核环节,因该业务属于高频公共服务事项,若无法实现线上自动审批办理,将会对服务效能和职工办事体验感产生一定影响。此,我中心综合考量福州房租水平、月缴存额、数据共享程度和业务办理便捷度等多方面因素2015年开始逐步放宽租房提取条件根据房地产市场租金水平的变化,适时动态调整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600元/月/人,提高至六县(市)1000元/月/人、六城区1200元/月/人;2023年再次提高至1500元/月/人,并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租房支持力度,将多子女家庭的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1800元/月/人。

根据调研时大型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的2022年住房租金平均数据,鼓楼两室3000元/月、三室4000/(市)略低,因此多子女家庭双职工最高3600元/月的租房提取额度已基本能够覆盖大部分多子女家庭“实际房租支出”,解决其租住两室以上住房的租金需求。同时,中心通过不动产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等共享信息,实现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线上办,大力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变自主申请租房提取为按月自动委托提取持续提升业务办理便捷度,以实施更优惠精准便民的租房倾斜政策,来帮助无房的多子女家庭充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二、对“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可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建议

为更好满足多子女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中心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关于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精神,先后于2022年、2023年出台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的相关政策,截至2024年3月末,共计为2376个多子女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贷款组合部分)15.7438亿元。

由于目前新生人口数下降、人口老龄化趋势严重,为积极响应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住房配套支持措施,助力实现福州打造千万级人口城市的目标,中心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从支持多子女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合理需求、降低“三孩”家庭的住房成本出发,调研了全国多地省会城市中心先进经验做法,并对原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调整。2024年3月26日,《关于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经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取消了原多子女家庭贷款优惠政策规定的“首套房”限制条件,并适当提高“三孩”家庭购房贷款额度,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时,“三孩”家庭可另加4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双职工120万元、单职工90万元。下一步,中心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要求,积极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储备住房配套支持措施,进一步减轻多子女家庭租房购房资金压力,为做大城市人口规模,服务福州做大做优做强省会城市战略贡献公积金力量。

非常感谢您对福州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们提供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林群慧

     人:王平

联系电话:22856836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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