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索 引 号: FZ00409-2500-2026-000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成文日期: 2026-03-25
- 标 题: 福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榕公积金管委〔2026〕1号
- 发布日期: 2026-03-2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榕公积金管委〔2026〕1号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6-03-25 15:55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福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5年共召开1次全体成员会议, 4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审议通过10项事项,主要包括:《关于阶段性支持购买自住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的报告》《福州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住房公积金计划(草案)报告》《修订<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实施方案》《关于调整2025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福州中心)为直属于福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内设8个处室,下设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0人,其中:在编 84人,非在编66人。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不以营利为目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在榕省属单位和中央驻榕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内设6个部(室),从业人员54人,其中:在编17人,非在编3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6516家,净增单位 1423家;新开户人数14.99万人,净增人数0.49万人;实缴单位43458家,实缴人数125.84万人,缴存额311.3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39%、0.39%、3.71%。2025年末,缴存总额3009.5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54%;缴存余额902.35亿元,同比增长9.1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5年,59.84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35.84亿元,同比增长1.0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75%,比上年减少2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107.2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6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二孩家庭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0万元;三孩家庭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4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9万笔67.5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1.93%、24.68%。其中,福州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1万笔38.84亿元,省直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8万笔28.72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2.83亿元。其中,福州中心44.19亿元,省直中心28.64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42万笔1270.36亿元,贷款余额644.7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47%、增加5.62%、减少0.8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1.46%,比上年末减少7.1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425笔29259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8425.1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0824.7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 0万元,当年贴息额14.58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0416笔511542.80万元,累计贴息11002.27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国债0亿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67.04亿元。其中,活期0.0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238.8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8.14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237755.43万元,同比下降3.73%。其中,福州中心业务收入143392.04万元,省直中心业务收入94363.39万元;存款利息51135.0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86603.7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6.6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42000.09万元,同比增长7.39%。其中,福州中心业务支出84072.39万元,省直中心业务支出57927.70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30344.63万元,归集手续费5554.5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926.85万元,其他1174.1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95755.34万元,同比减少16.54%。其中,福州中心59319.65万元,省直中心36435.69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0.9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018.02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706.38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055.9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3674.94万元,其中,福州中心上缴52069.31万元,省直中心上缴41605.63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0053.4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45879.56万元,其中,福州中心提取492912.30万元,省直中心提取352967.2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4745.79 万元,同比下降0.25%。其中,人员经费2700.03万元,公用经费177.81万元,专项经费1867.95万元。
福州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861.1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250.81万元、150.97万元、1459.38万元;省直中心管理费用支出884.6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49.22万元、26.84万元、408.5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3555.05万元,不良率0.0551%,其中:福州中心0.0552%,省直中心0.055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0053.43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5.24%,非企业单位占24.50%,灵活就业人员占0.26%。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8.04%,非企业单位占10.52%,灵活就业人员占1.4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48%,租赁住房占8.88%,老旧小区改造占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3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7.22%,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05%。
(三)贷款业务。
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05.28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5.17%,比上年末增加0.23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34.2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32%),购买二手房占65.5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26%。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7.51%,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2.49%。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1.71%,30岁-40岁(含)占50.12%,40岁-50岁(含)占15.20%,50岁以上占2.97%。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5.95%,购买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占4.05%。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1.07%,比上年减少7.2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情况
1.支持租赁住房提取。简化租房提取流程,持续推广逐月“冲还房租”便民举措,推出租赁提取直付建融家园自营房源房租,全年支持20.56万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20.94亿元,同比增长26.35%,切实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房压力。
2.助力提振住房消费。精准降低家庭购房资金门槛,推出代际互助购房提取,全年支持代际互助购房提取金额9635.2万元。持续优化购房直付首付款提取方式,全年支持直付购房首付款7700笔,提取金额14.86亿元;其中直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金额5.47亿元、直付再交易住房首付款金额9.39亿元。
3.推动改善居住品质。助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升级,将更新电梯纳入提取范围,全年支持加装和更新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717.11万元;为方便群众完善住房配套,全年支持购买车库(位)提取金额901.57万元。
4.精准保障重点群体。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及多子女家庭的支持力度,全年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发放贷款930万元;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1323笔,发放贷款11.83亿元。
(二)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省直中心5月新增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6月新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为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
(三)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印发实施《关于阶段性支持购买自住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自 2025年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支持代际互助购房提取、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在购房所在县(市)区无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印发实施《修订<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自4月10日起,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门槛,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前置条件;优化贷款申请条件,累计缴存时限从24个月放宽至12个月,适用范围由购买首套房扩大到二套改善型住房,使用次数由首次申请扩大到二次申请;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单独资金池,实行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资金运行管理。
3.印发实施《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实施方案》。自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对在福州市区首次开户的灵活就业人员实施缴存补贴政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补贴200元、连续缴满12个月再补贴300元,累计最高500元。
4.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自4月10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不低于1%(含);明确历史欠缴的补缴比例;非销户及提前结清贷款类提取业务间隔时限缩短至按月办理;简化职工偿还省外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材料,规范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职工的提取行为;公积金贷款可贷年限与共同还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75年,砖混结构住房的房龄加贷款年限可延长至50年;完善贷款申请中连续缴存的认定规则,降低异地贷款门槛,异地公积金贷款职工与本地公积金贷款职工享有同等权益;明确规范补缴投诉材料和不予受理情形,推动企业和职工有效解决补缴问题。
5.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月8日起,5年以上首套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不低于3.075%;5年以下(含5年)首套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不低于2.525%。
6.印发实施《关于调整2025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自7月1日起,2025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1053元;缴存基数下限仍按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4月1日起执行)确定为2195元。
7.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自9月18日起,放宽购房提取和结清购房贷款提取的时限,支持购买车库(位)提取住房公积金,新增城市既有住宅更新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8.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继续支持代际互助购房提取;明确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也同样适用“按区认房”套数认定政策;进一步规范购房提取业务办理条件,购买再交易住房且未申请购房贷款的,须持有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6个月(含)以上。
(四)服务改进情况
1.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福州中心实现“商业贷款委托还贷”9家承办银行全覆盖,新增“跨省通办”、福州都市圈内标准化服务事项各3项,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一件事”减少跑动次数3次、审批环节2个、填报内容47项、申报材料6项,经验做法在“高效办成一件事”全国现场会上作展示,相关课题入选2025年福州市政府系统调研课题成果。省直中心深化“综合窗口”和“潮汐窗口”建设,开展“服务礼仪”“情绪管理”“投诉处理”专项培训,组织业务技能考核和实操模拟演练,常态化开展“窗口服务明星”评选,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推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行动走深走实。
2.治理服务效能稳步提升。福州中心聚焦诉求响应“速度”与办理“质量”双提升,制定《12345诉求办理工作指南》,优化诉求受理、转办、督办、反馈全流程机制,对高频共性诉求靠前服务、批量化解,12345诉求件即答率达97%,满意率99.99%。省直中心贯彻“一次办好,二次办结,三次督办”机制要求,强化12345和12329双平台响应协同作用,组织开展12329人工坐席“服务好声音”专项提升计划,更新智能语音知识库,优化智能语音接听和短信链接提醒,提供7×24小时咨询服务,全年12329热线智能语音系统接通量14.2万次,其中5个智能机器人坐席独立处理 8.5万次,好评率99.75%;12345诉求件满意率99.92%。
3.便民服务体系规范统一。推出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3个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落实《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按照省级“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统一规范服务事项要素,实现业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扩容线下服务网点,福州中心设置承办银行服务网点45个,省直中心新增贷款受理网点7个,累计在福州六区布设受理点27个,为缴存人提供“就近办”优质服务。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联合银行精准提供上门服务,实现政策宣传“零距离”,业务办理“零跑腿”,服务体验“零障碍”。
(五)数字化发展情况
1.数据要素赋能智能审批。采用“数据平台底座+业务服务中台+审批应用场景”三层架构,打造数据驱动、规则引擎驱动、场景导向的智能审批系统,首推新版公积金贷款线上申请服务,搭建征信智能分析审核、贷款额度和年限测算智能模型,智能生成可贷金额与可贷年限,实现从窗口受理、人工手动计算到线上申请、业务系统自动测算智能审批的转变,贷款审批时间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为缴存人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
2.线上服务场景优化升级。深化“一网通办”,推动服务线上化、智能化,着力打造全天候、不打烊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开通线上办理“二手房”购房提取、“商贷冲还贷”签约、“直冲商贷本金”等业务,全流程网办事项占比保持在96%以上,线上业务办理量占比近90%。福州中心利用电子签章、人脸识别技术,实现业务凭证、授权信息在线生成,在省内率先推出企业线上缴存登记“数智办”。
3.完善数据治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数据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福州中心对存量数据中销户日期、抵押权建立日期、贷款合同签订日期、汇补缴年月、单位性质等字段批量整改。省直中心强化存量数据检核校正,住建部监管平台数据质量评估(新)得分达99.99分的优秀水平,数据治理成效在全省保持前列。
4.强化网络数据安全管理。福州中心网络安全团队开展网络巡检10次,修复安全问题72个,强化每日备份、异地备份、国密算法加密存储等数据保护措施,实行“授权调用、最小必要、加密传输”,确保对外数据共享安全。省直中心邀请信息安全专家开展网络安全专题培训,定期组织渗透测试、漏洞扫描与安全演练,完成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三级等保测评,确保信息网络安全。
(六)获得荣誉情况
福州中心《跨界联动 精准触达 构建住房公积金宣传新格局》入选住建部《2024年住房公积金年鉴》;《数据要素赋能智能审批》获全国“数据要素X”大赛福建分赛城市治理赛道三等奖;《创新普法机制 源头化解行政争议》获第三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5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案例”;《“她”权益·新安居:基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实践的女职工住房保障政策效能研究》获2025年度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征文活动三等奖、福州市妇女理论研讨征文活动二等奖;《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困境与对策探讨》课题获评2025年福州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课题三等奖;《市公积金政务服务改革》入选《福州改革财经情况》专刊。
省直中心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示范党支部”称号;陈艇同志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
(七)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福州中心未作出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28次,省直中心未作出行政处罚和申请强制执行事项。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2025年,福州中心、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没有发生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解读
《福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全面完整地披露了2025年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概况、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管理工作情况,现就年度报告重点内容和相关数据解读如下:
一、缴存篇:坚持普惠均衡,稳步扩大制度覆盖
(一)缴存金额
2025年缴存额311.36亿元,同比增长3.71%。
2025年末,缴存总额3009.5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1.54%。
(二)缴存单位和人数
2025年新开户单位6516家,新开户人数14.99万人。
全年实缴单位 4.35万家,实缴人数125.84万人。
(三)缴存结构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5.24%,非企业单位占24.50%,灵活就业人员占0.26%。
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8.04%,非企业单位占10.52%,灵活就业人员占1.44%。
二、提取篇:落实租购并举,更好支持住房消费
(一)提取人数和金额
2025年,59.84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比增长4.74%。
2025年,提取额235.84亿元,同比增长1.05%。
2025年末,提取总额2107.2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60%。
(二)提取结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48%;
租赁住房占8.88%;
老旧小区改造占0.03%;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3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7.22%;
其他占3.05%。
2.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达184.87亿元,占比78.39%。
(三)租房提取
2025年租房提取20.94亿元,同比增长26.35%。
三、贷款篇:聚焦住房需求,精准助力购房安居
(一)贷款发放笔数和金额
1.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9万笔。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56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42万笔。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70.36亿元。
2.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05.28万平方米。
3.2025年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5.17%,比上年末增加0.23个百分点。
(二)贷款结构
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5.95%;
购买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占4.05%。
2.购买新建住房占34.2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32%);
购买二手房占65.50%;
其他占0.26%。
3.借款人中:
30岁(含)以下占31.71%;
30岁-40岁(含)占50.12%;
40岁-50岁(含)占15.20%;
50岁以上占2.97%。
(三)支持异地购房需求
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425笔2.93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84亿元。
四、收益篇:规范资金运作,有效提升使用效益
2025年实现增值收益9.58亿元。
2025年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7亿元。
2025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4.59亿元。
五、政策篇:优化政策供给,深度释放惠民红利
(一)拓展提取范围
1.新增购买同一小区车库(位)、城市既有住宅更新电梯提取业务。
2.支持代际互助购房提取,全年支持代际互助购房提取金额9635.2万元。
3.放宽购房提取、贷款结清提取时限至3年内申请。优化提取频次为按月可办(除销户类、提前结清贷款类提取外)。
(二)优化贷款政策
1.推出“按区认房”政策,购房所在县(市)区无房按首套房利率执行。
2.延长砖混结构住房贷款年限至50年。异地职工与本地职工享有同等权益。
3.5年以上首套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不低于3.075%。
(三)完善安居保障
1.修订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管理办法,降低缴存开户门槛,取消“首套房”和“首次贷”等多项贷款限制条件。
2.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单独资金池,实行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资金运行管理。
3.实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政策,补贴金额最高500元/人,激励“愿缴尽缴”。
六、服务篇:深化数字赋能,着力提增服务质效
(一)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1.福州中心实现“商业贷款委托还贷”9家承办银行全覆盖,支持租赁提取直付建融家园自营房源房租,减轻缴存人住房消费负担。
2.福州中心新增“跨省通办”、福州都市圈内标准化服务事项各3项,贷款“一件事”减少跑动次数3次、审批环节2个、减免填报内容47项、申报材料6项。
3.省直中心打造窗口服务焕新体验,通过专项培训、组织业务技能考核和实操模拟演练,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
(二)升级线上服务场景
1.深化“一网通办”,2025年全流程网办事项占比保持在96%以上,线上业务办理量占比近90%,打造全天候、不打烊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2.新开通线上办理“二手房”购房提取、“商贷冲还贷”签约、“直冲商贷本金”等业务。
3.省直中心强化12345和12329双平台响应协同作用,5个智能机器人坐席提供7×24小时政策咨询服务。
(三)构建便民服务体系
1.推出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3个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
2.统一规范服务事项要素,实现业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福州中心在福州行政区域内设置45个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省直中心新增7个贷款受理网点(累计27个),为缴存人提供就近服务。
(四)强化数据要素赋能
1.首推公积金贷款智能审批功能,贷款审批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创新征信解析技术,启用征信自动审核,带来便捷、高效、安全的贷款服务体验。
2.福州中心利用电子签章、人脸识别技术,在省内率先推出企业线上缴存登记“数智办”。
3.省直中心数据质量评估(新)得分达99.99分的优秀水平,数据治理成效保持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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