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09-2600-2026-0001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成文日期: 2026-07-28
- 标 题: 中共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关于给予黄玲珊同志记三等功、郑文等 同志嘉奖的决定
- 发文字号: 榕公积党〔2026〕23号
- 发布日期: 2026-07-30
- 有 效 性: 有效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振干部队伍干事热情,激发奋进活力,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2023-2025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黄玲珊同志记三等功,给予2025年年度考核优秀的郑文、陈健玲、陈晓妍、罗晶莹、董莹、叶威、林沧海、林承仁、罗仁、罗彦涛、童烨、雷兴宝等12名同志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以此为新的起点,珍视荣誉、再接再厉,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守为民初心、持续发扬优良作风,凝心聚力争先创优,在岗位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同志为榜样,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坚定初心使命、立足主责主业,勇于担当履职、锐意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新篇章贡献公积金力量。
中共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26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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