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09-0200-2008-0002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2008-01-04
- 标 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的通知(暂行)(失效)
- 发文字号: 榕公积综〔2008〕3号
- 发布日期:2008-01-04
- 有 效 性: 失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积极作用,方便公积金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不断创新和提升服务,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月1日起在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城东建行)开展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委托提取还贷业务(以下简称“委托还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均为城东建行的职工。
“委托还贷”业务先从城东建行开始实行,其它银行的“委托还贷”业务将随着公积金业务系统改造进程逐步展开。
二、申请条件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贷两个月以上,且无逾期还款余额。
三、申请材料
(一)住房借(贷)款合同原件;
(二)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存折;
(五)还款对账单。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委托还贷申请表》,经申请人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申请人持单位盖章后的《委托还贷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三)“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即予以审批并打印出《审批确认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四)申请人持《审批确认表》到城东建行签定个人公积金还贷补充协议。
五、 “委托还贷”方式
“委托还贷”有两种方式: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
六、其他事项
(一)由于“委托还贷”业务涉及时间较长,必须由住房公积金所有者本人亲自申请,须由本人办理,他人不能代办。
(二)已申请“委托还贷”业务的公积金帐户,不能办理柜面提取业务。
(三)逐月委托还贷时间为每月18日;逐年委托还贷时间为每年5月10日或11月10日。在“委托还贷”后,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应至少保留一元。
(四)申请人应开通“短信通”服务并经常查询公积金账户和还贷账户的存储情况,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于还贷时,须及时在还贷账户中备足资金,以免产生逾期贷款,造成个人信用不良。
(五)有组合贷款的,委托还贷金额优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六)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补充公积金账户)发生变化,或者改变“委托还贷”方式,或者增减“委托还贷”人员,应及时到“中心”领取《变更申请表》,填报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七)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心”将终止申请人的“委托还贷”业务。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冻结或销户的。
2、个人不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造成“委托还贷”业务无法进行的。
3、从申请人“委托还贷”业务启动后连续3次累计6次发生逾期还贷的。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
5、超过“委托还贷”申请期限的。
(八)“委托还贷”业务发生终止的,从终止月起满六个月,可再次申请“委托还贷”业务。
(九)《委托还贷申请表》、《委托还贷变更申请表》可直接到本中心领取或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网址:www://fzzfgjj.com)。
(十)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二○○八年一月四日
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委托提取还贷申请表
申请日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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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主借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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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房屋座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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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类型 |
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 商业性贷款□ |
贷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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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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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性贷款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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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还贷方式 |
逐月委托还贷□ 逐年委托还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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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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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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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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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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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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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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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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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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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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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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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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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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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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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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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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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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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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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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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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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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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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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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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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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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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中心、银行各一份。 |
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委托提取还贷变更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申请日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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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借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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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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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类型 |
逐月委托还贷□ 逐年委托还贷□ |
贷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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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还贷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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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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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帐户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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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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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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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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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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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补充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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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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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减少□ 委托还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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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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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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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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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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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补充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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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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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减少□ 委托还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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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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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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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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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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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补充公积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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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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