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4-01-09 09: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的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已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11楼1115,邮编:350002,电话:0591-22853875)。

一、总体情

202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加大公开力度,畅通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规范公开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较好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满足群众信息公开需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2023年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服务、工作进展、人事任命文件21份,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规范。二是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对中心历年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清理非规范性文件,标记已失效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库并进行集中统一公布。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坚持“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主动公开的公积金政策采取竞答、视频等方式进行具象化解读,所有政策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提高政策普及率和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及时关注中心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2023年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中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健全中心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机制,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坚持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依法依规、有据可查、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改造政府网站根据《福建省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对中心官方网站进行优化改造,围绕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政策解读、工作进展方面合理谋划布局,规范版面和模块功能,确保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协调统一,风格一致,又符合中心实际工作需要。拓宽互动交流渠道主要领导参与在线访谈、党风政风热线,聚焦群众关注热点,主动答疑解惑。通过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中心官方网站民意征集、在线调查版块,及时收集群众意见,按时反馈结果做到“有问必答”,积极互动,有效引导提升新媒体工作成效丰富在线办事功能,优化办事服务功能,微信公众号新增“便民查询服务”和“办事服务”菜单,提升公积金掌上服务便利程度。2023年,中心微信公众号累计粉丝量23.6万,累计阅读量超200万人次,发布各类信息306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服务保障,规范流程、依规处置、依法办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0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其中往年12文件2023认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文件公开属性变更主动公开根据要求2023发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中心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充实、公开渠道上还有待提高等问题。今后,我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制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问题的梳理汇总,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规范更新发布信息,多维度扩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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