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真是越来越方便了,我这次购买二手房时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36万元余额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大大减轻了我的经济负担!”近日,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城区管理部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房购房首付款业务的伍女士对这项新政策赞不绝口。
针对近年来职工在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需求,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梳理二手房购房交易流程中的跨部门领域堵点、难点,积极协调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用数据打通业务边界,探索通过买方申请提取—中心冻结买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产权过户完成—中心划转首付款资金的方式,实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房购房首付款的“随取随付”业务流程再造。相较以往职工在二手房交易过户完成后才能以购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现在职工无需自筹资金垫付购房首付款,有效减轻了职工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让职工公积金账户里的资金“活起来、动起来”,有力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下一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聚焦缴存职工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搭起便民、惠民、利民的“连心桥”,以实际行动写好住房公积金保障民生答卷,奋力推动福州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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