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住房公积金放宽提取使用条件明年一月起实施
时间:2025-12-30 19:14

  近日,从广东省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修订的《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与《茂名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同步正式实施。本次两项办法修订,涵盖异地购房、偿还异地贷款、扩大增设电梯支持范围、新增老旧电梯改造、提高提取频次、扩大贷款支持范围、强化风险管控、优化额度调整机制等多维度政策优化。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方面,本次修订聚焦缴存人现实需求,通过多项举措进一步放宽使用条件,提升政策获得感。

  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异地购房、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受户籍地、工作地约束,切实保障异地安居资金需求;非户籍地一次性全款购买异地再交易住房的,需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满6个月后申请提取。扩大增设电梯支持范围,新增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情形。缴存人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均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新增使用15年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业务,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电梯更新改造。大幅缩短提取周期,缓解资金周转压力。购房还贷提取周期由原1年缩短为3个月,租房提取周期由原半年缩短为1季度1提,未提取额度可累计至后续季度提取,不得跨年。

  新政明确,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有利于夯实“住有所居”的民生根基,让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更有温度。

  (转载来源:茂名日报    作者:严志强 詹永胜 陈湘燕

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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