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不再与账户缴存余额挂钩
时间:2026-01-08 09:39
12月29日讯 上午召开的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邢红梅介绍,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四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居民“以旧换新”。
在公积金提取范围上,在本市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提取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范围由购房人及配偶扩大到购房人、配偶、父母及子女。
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上,优化按偿还贷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上限的政策,提高实际可贷额度。将贷款申请人计算贷款额度上限时月还款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比例由50%调整为60%。
优化支持青年人、新市民群体可贷额度的政策,加强可贷额度支持。本市青年人及新市民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挂钩。
全面落实“以旧换新”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购房者,在旧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核减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
(转载来源: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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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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