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08-26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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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责令限期缴纳住房公积金决定书》(榕公积执-06A〔202416号)确定的义务,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催告你公司履行义务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我中心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通知书》(榕公积函〔2024〕396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中心领取上述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你单位有权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晓妍 王盛,联系电话:22856836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市房地产综合大楼12层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825日 

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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