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11-18 18:02
福州市丰谷朵服饰有限公司

  针对你单位未为职工吴铃芬建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我中心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榕公积执-01责改〔2025〕06号),限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通知书到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账户设立及补缴手续,将单位应补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59818元补缴到职吴铃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我中心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榕公积执-01责改〔2025〕06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中心领取上述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平 林伟,联系电话:83708559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公积金窗口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1117日 

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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