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 您关注的公积金问题这里都有答案!
时间:2024-02-04 09:54

  1.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设立公积金账户?

  答: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凭证,至中心归集承办银行柜面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并签订《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下一步,中心拟研究开发,增加线上缴存业务办理渠道。

  2.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确定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答: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缴存基数不低于福州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下限标准1960元),不高于福州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上限标准28062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10%24%的区间内灵活选择。

  3.灵活就业人员缴交公积金多久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缴存满24个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原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的,账户设立时间可合并计算,中间未中断缴存的,视为连续缴存。

  4.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有没有家庭住房套数和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购住房应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家庭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5.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按以下公式确定:(1)灵活就业人员可贷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0倍;(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存在单位缴存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均符合贷款条件可分别计算可贷额度后合计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3)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的差额;(4)不得超过住房总价款的80%;(5)家庭月负债不超过月收入的60%

  6.灵活就业人员能否申请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申请时中心有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同时职工家庭一方为单位缴存职工、一方为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同等享受特定人群支持政策。

来源:公积金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