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与鼓楼区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行政诉讼诉源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劳动纠纷一体化解,保障了企业与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日,我中心联合鼓楼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多元化解中心(以下简称“化解中心”),首次运用人民调解手段成功化解住房公积金行政诉讼案件。我中心接到应诉材料后,及时与化解中心沟通对接提出预判方案。化解中心及时启动“诉前冷静期”制度,我中心抓住立案后关键时点,采用“面对面”方式,与化解中心一道主动邀约企业座谈。通过了解问题、梳理难点、阐明法规、晓以利弊,一步步纾解劳资纠纷堵点难点。企业化“对立”为理解,从“抗拒”到配合,最终为职工补缴了住房公积金。在化解中心指导下企业与职工签订协议,通过司法公信力,解除双方后顾之忧。最终,企业撤销了对我中心的行政诉讼,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据统计,2014年至今中心共有行政诉讼案件49起,其中非诉案件15起,目前成功调解1起。今年年初我中心与鼓楼法院就将人民调解手段引入住房公积金行政诉讼诉源治理方式进行大胆尝试探索。下一步,中心将以首次成功调解经验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优化联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增量,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架起新“枫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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