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为筹措购房首付款着急吗?公积金为您解忧助力!
购买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吗?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办理支付首付款业务?
支付首付款可提取金额如何确定?
答案都在这儿,快来看看吧↓↓↓
1.职工购买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吗?
答:可以,职工购买住房时不论“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只要符合支付首付款条件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住房首付款。
2.办理直付“一手房”首付款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1)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在办理了租房提取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无须满12个月); 2)购房职工所购房产需为已在我中心办理了楼盘备案且开发商已在购房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前与我中心签署了《承诺书》;3)购房职工及配偶所需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多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下,先自行支付相应部分的首付款,再向中心任一公积金管理部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补足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与预付首付款金额间的差额部分。
3.办理直付“一手房”首付款需提供什么材料?怎么办?
答:申请时需携带:购房合同、已交房款的购房发票或凭证、缴存职工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面签《授权委托书》。提取资金直接转入开发企业指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职工及配偶应在资金划转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购房提取所在公积金管理部窗口提交首付款发票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办理直付“一手房”首付款后,还可以再以购房提取为由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答:不能,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补充购房首付差额的,不能再以购房提取为由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只能办理还贷提取。
5.办理直付“二手房”首付款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1)职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房的;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在办理了租房提取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无须满12个月;3)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办理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满12个月。
6.办理直付“二手房”首付款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怎么办?
答:买方提供:买方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婚姻状况证明、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面签《买方个人授权委托书》。卖方提供:《卖方关于买卖商品住房承诺书》(中心官网“常用下载”)、卖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或个人借记卡原件、过户前不动产权证原件。中心审核通过后冻结买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出具《首付款证明》。买方无需办理住房贷款的,在房产交易过户后,提供:购房发票原件、不动产权证原件进行审核;买方需要办理住房贷款的,在房产交易过户并办妥抵押登记后,提供:不动产抵押登记查询信息表进行审核。(中心若能通过“省汇聚平台”核查不动产信息的,后续无需补齐不动产权证原件,若无法核查的,应提供相应原件)。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资金转账,并出具划转凭证(《单笔提取受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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