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注销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的公告
时间:2025-05-20 16:22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确保公积金业务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更好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服务,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办〔2022〕12号)要求,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拟对已连续停缴12个月(含)以上的且无法联系的缴存单位进行销户处理。
请附件中的缴存单位在2025年6月18日前到所在县(市)区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汇缴(补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单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对单位账户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5月19日
、
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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