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热点问答
时间:2025-06-27 18:23

  一、 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1.申请人在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未被限制使用; 2.所申请委托还贷的住房贷款已还贷满1个月(含)以上且无逾期还款余额; 3.申请时与上一次还贷提取(含提前部分还款)时间间隔满1个月(含)以上。

  二、冲还贷业务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答:由于委托还贷业务涉及时间较长,需由公积金缴存本人申请

  三、福建省内其他公积金中心办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申请冲还贷业务?

  答:公积金缴存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在福建省内公积金中心的缴存,可申请办理“省内跨中心委托还贷”业务,委托还贷报账规则按照贷款发放中心规则执行

  四、办理的是纯商业贷款,能否申请冲还贷业务?

  答:现支持福建省内(不含厦门)的建行、工行、兴业、中信、中行、农行和福建省农信联社(农商银行)的个人住房商业购房贷款办理委托还贷,申请时至柜面办理,需提供商业贷款账号完成个人商业贷款信息维护,并面签《个人住房贷款信息查询授权书》

  五、委托还贷业务都是几号报账?

  答:每月5、15、25号为委托还贷报账日。

来源:公积金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