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时间:2024-06-06 11:08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人:刘军,联系电话:0591-2285768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负责政务信息公开、行政事务协调及对外联络工作;

  2.负责公务文电处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审核、运转及政务督办工作;

  3.负责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和综治平安、舆情收集处置工作;

  4.负责主任办公会、行政办公会议及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

  5.负责对外宣传及媒体联络工作;

  6.负责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采购及机关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牵头组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8.负责承接、分配、处理各类信访、接访工作;

  9.负责中心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10.负责联系管委会及承担管委会办公室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

  负责人:罗晶莹,联系电话:0591-837727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

  2.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和预决算,经批准后组织执行;

  3.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规范;

  4.负责中心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及管理,提出资金运营计划,指导、监督直属机构的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国债购买,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6.负责内部经费的日常会计核算、预、决算及审核、报销工作,会同人事部门负责工资、津贴、补助的发放工作;

  7.负责银行存款帐户设置的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8.负责指导各直属机构财务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负责中心机关和城区管理部财务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移交工作;

  9.负责票据的交接、对帐及统计、财务报表的编报工作;

  10.负责中心资金管理和对已确认的呆帐核销申请报批,建立帐销案存记录;

  11.负责做好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的核算、管理和支付工作;

  12.负责内部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和会计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三)归集贷款处

  负责人:林敏,联系电话:0591-8370127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业务内部操作规范,并统一对外公示办事指南;

  2.协助计划财务处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指导管理部、网上服务处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

  4.负责指导管理部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负责指导管理部开展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监管和日常考评;

  6.负责指导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

  7.负责汇总、统计管理部归集、提取、贷款业务运行情况;

  8.负责拟订对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监管规范,并组织考评;

  9.负责与受托银行归集、贷款协议的签订;

  10.负责制定贷款楼盘准入制度,并指导各管理部开展贷款楼盘准入工作。

 

  (四)法规处

  负责人:陈晓妍,联系电话:0591-2285607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负责中心住房公积金政策预研;

  2.负责规范性文件及协议文本的法律审查工作;

  3.负责公积金业务政策及行政执法培训工作;

  4.负责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涉及行政法规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和协调工作;

  5.负责中心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

  6.负责起草中心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并指导各管理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起草中心权责事项清单,经批准后对外公布;

  8.负责中心执法大队和审案小组的日常行政事务以及案件的审理工作;

  9.负责起草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宣传、推广和实施;

  10.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11.负责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的诉讼及贷款担保资产的处置工作;

  12.负责指导各管理部开展好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

                                                                    

  (五)审计处

  负责人:林沧海,联系电话:0591-8377797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负责牵头行业风险防控要求制订中心内控制度并监督执行和检查;

  2.负责对直属机构各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负责中心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进行稽核审计;

  4.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个人岗位操作权限的审核工作;

  6.负责内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六)信息技术处

  负责人:王昕昕,联系电话:0591-8377249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负责拟订中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总体规划工作,组织并实施中心信息化年度建设计划;

  2.负责制订中心关于计算机和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制度及标准化文件;

  3.负责协调项目组做好公积金系统的各项参数配置;

  4.负责网站后台系统管理与维护;

  5.负责中心计算机软硬件运行维护以及网络线路、端口管理与维护;

  6.负责中心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工作,为各处室提供技术支持;

  7.负责设定办公设备外的数字化软硬件的采购类型、参数;

  8.负责中心机房核心设备、外围设备以及安全设备的维护、升级、管理;

  9.负责与行政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网工作;负责与其他单位的数据共享技术对接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系统测试,以及配合银行做好接入测试工作;

  11、负责汇总各业务部门的需求并协调项目组做好数据维护工作。

 

  (七)网上服务处

  负责人:张宜,联系电话:0591-8370012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负责拟定综合服务平台的各类服务规范和制度等工作;

  2.负责综合服务平台的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在线咨询、诉求的接收、回复、转办、上传等工作;

  (1)负责12345诉求件接收、回复、转办、上传等工作; 

  (2)负责中心网站在线咨询接收、回复、转办、上传等工作;

  (3)负责中心网站效能诉求接收、转办、上传等工作;

  4.负责对12329热线的管理工作、牵头做好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5.负责12329短信平台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6.负责手机客户端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的审核审批工作;

  8.负责中心官方微信、微博有关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中心内设机关党委,规格为相当正科级。

  机关党委

  负责人:王满秀,联系电话:0591-8377090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各支部开展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任务;

  2.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党组会议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领导做好结对社区、结对村的帮扶工作;

  5.负责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团开展工作;

  6.负责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7.负责机构编制、干部调配、人事管理、考勤管理和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8.负责协调安排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新入职人员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日常、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

 

  二、直属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中心授权,各管理部主要职责为:

  1.负责编制草拟本部的归集、使用计划建议,执行中心制订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编报本部计划执行情况;

  2.负责准确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并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3.负责以标准、规范做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审批;

  4.负责指导和督促承办银行为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

  5.负责受理初审和报批本辖区缴存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及审批;

  6.负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和发放工作,并进行贷后管理;

  7.负责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8.负责本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编制内部管理经费预算及编制、报送统计和财务报表;

  9.负责本区域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工作,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接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维权投诉,和授权范围内的日常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做好受托银行日常考评工作;

  11.负责本部党群、计生、安全、效能建设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城区管理部负责人:陈静,联系电话:0591-86290363

  马尾管理部负责人:董莹,联系电话:0591-83957019

  长乐管理部负责人:林丽,联系电话:0591-28886091

  闽清管理部负责人:郑文,联系电话:0591-22358038

  闽侯管理部负责人:戴妮,联系电话:0591-22983210

  永泰管理部负责人:郑达乾,联系电话:0591-24859198

  罗源管理部负责人:吴礼协,联系电话:0591-26833639

  连江管理部负责人:陈珍,联系电话:0591-26231878

  福清管理部负责人:刘建锋,0591-85230185

  铁路能化管理部负责人:陈健玲,0591-87617098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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