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榕公积综〔2008〕46号
关于印发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档案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
“中心”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根据国家档案局有关法规、法令,特制定了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管理系列相关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发:中心各处室
抄送:市档案局、存档(2)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处 2008年5月26日印发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1.中心党支部的重要会议、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讲话、选举结果、决议、纪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2.本中心党小组会议和重要行政办公会议的纪要、会议记录 永久
3.本中心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参加有关会议的文件材料。 长期
4.本中心业务文件材料
4.1本中心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4.2本中心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4.3同级单位、下级单位的来函、请示与本中心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4.4本中心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长期
4.5与其他单位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4.6 本单位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
4.7 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4.8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4.9 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形成的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等文件材料 长期
5. 本中心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团、纪检、工会、保卫、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5.1 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永久
5.2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长期
5.3 人事任免文件 永久
5.4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永久
5.5 对本中心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5.6 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5.7 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5.8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5.9 党、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11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报告、调查材料 永久
5.12 安全保卫工作文件 长期
5.13 本中心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6. 本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6.1 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6.2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6.3中心财务预算 长期
6.4中心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长期
6.5 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永久
6.6 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 永久
6.7 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 长期
7.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7.1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中心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7.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中心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短期
7.3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中心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8. 同级单位制发的非本中心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短期
9.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9.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长期
9.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短期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一、会计凭证类
各种会计凭证 15年
二、会计账簿类
日记账 15年
总账 15年
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 15年
现金出纳帐、银行存款账 25年
三、财务报表类
年度决算报表 永久
会计月、季度报表 5年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归集提取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1、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短期
2、支取审批表 短期
3、退休证或退休批文 短期
4、身份证复印件 短期
5、公积金存折 短期
6、定居护照或外籍身份证 短期
7、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短期
8、调动证明 短期
9、单位未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短期
10、证明死亡 短期
11、亲属关系证明 短期
12、代领人身分证复印件 短期
13、遗嘱或遗产继承人文件(经公证机关公证) 短期
14、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 短期
15、企业兼并、破产批文 短期
16、买断工龄协议书 短期
17、辞职批文 短期
18、还款存折 短期
19、还款对账单(银行加盖业务章) 短期
20、结婚证复印件 短期
21、户口簿复印件 短期
22、提前还贷证明(银行盖章) 短期
23、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银行盖章) 短期
24、产权证复印件(银行盖章) 短期
25、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证明书(银行盖章) 短期
26、付款单据(占购房款的30%以上) 短期
27、个人计算表和购房专用发票(加盖公章) 短期
28、拆迁房协议书和缴款收据 短期
29、拆迁房产所有权分割公证书(拆迁房是祖产的) 短期
30、集资房批文(向中心报备过的) 短期
31、集资房合同或协议和缴款收据 短期
32、自建房批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 短期
33、购买材料收据 短期
34、危房鉴定证明 短期
35、租赁合同、租赁房产的权属证明 短期
36、租赁证(房管部门批准租赁)复印件 短期
37、本人及配偶住房证明(市房委办出具) 短期
38、其他租赁证明材料 短期
39、职工家庭收入证明 短期
40、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证明 短期
41、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费等收据 短期
个贷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1、借款申请表 长期
2、借款审批表 长期
3、借款合同复印件 长期
4、抵押合同复印件 长期
5、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长期
6、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 长期
7、借款人婚姻证明 长期
8、借款人购房合同复印件 长期
9、购房首付款收据 长期
10、购房首付进帐单 长期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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