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6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6〕4号)规定,现就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总额。2016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6年7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其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核定后年度内保持不变。
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限高保低)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实行“限高保低”政策。
2016年度中央驻闽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26035元,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15621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6年度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
新开户建缴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可在5%-12%间选择适宜的缴存比例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测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中央驻闽单位职工限高6250元,其他单位职工限高3750元,福州地区建缴单位职工限低136元;计算结果见角进元,见分舍去)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中央驻闽单位职工限高3125元,其他单位职工限高1875元,福州地区建缴单位职工限低68元;计算结果见角进元,见分舍去)
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中央驻闽单位限高3125元,其他单位限高1875元,福州地区建缴单位限低68元;计算结果见角进元,见分舍去)
四、办理程序及要求
(一)核定方式
2016年度基数核定可采用网上核定及现场核定两种方式。为方便缴存单位,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单位专管员来回奔波与排队等候,建议各单位积极采用网上核定方式进行基数调整。确不具备网上核定条件的单位,可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承办银行网点进行现场核定。
(二)核定时间
网上核定:
现场核定:
(三)操作步骤
1、网上基数核定
(1)单位专管员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初始登录密码,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进入网上服务大厅内的“基数调整”栏目,提交基数核定申请;准确填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福州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核定申请表》(以上表格均需加盖公章)。
(2)提交基数核定申请3个工作日后,到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柜台领取已核定的单位职工基数核定数据表,经核对无误后由单位专管员签字确认与《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福州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核定申请表》一并提交承办银行。
2、现场基数核定
(1)单位专管员应准确填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福州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核定申请表》(以上表格均需加盖公章),提交到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柜台审核并办理基数变更手续。
(2)提交基数核定申请3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已核定的单位职工基数调整数据表,经核对无误后由单位专管员签字确认提交承办银行。人数较少的单位,有条件的承办银行可即时打印已核定的单位职工基数调整数据表,经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提交承办银行。
表格下载地址: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规范核定缴存基数。各单位应按规定统计职工工资总额,认真计算核定职工的月缴存额。经核定的月缴存额,规定年度内不得变更。同时应将核定的月缴存基数、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核对缴存信息。各单位应做好缴存单位信息(单位性质、单位地址等)、缴存职工信息(名字、身份证等)重新核实、比对和填报工作,保证单位与职工信息的准确性,确保缴存职工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避免单位与职工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信息错误等问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附:1.网站年度基数调整业务操作流程
2.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3.福州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核定申请表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站年度基数调整业务操作流程(服务指南)
一、登录
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进入网站正中的“网上服务大厅”内的“基数调整”业务项。
网站地址:http://zfgjj.fuzhou.gov.cn/
(一)证书下载
首次使用前,需先下载证书。
1、单位信息录入。单击“证书下载”后,跳出“浏览器证书-识别信息”界面,输入姓名(姓名栏应填写单位账号)、电子邮件、公司、部门、区域等信息后进行提交。
2、安装证书。单位信息提交后,跳出“安装此证书”信息界面,点击“安装此证书”,进行计算机的证书安装。
(二)登录单位账户
进入登录界面,选择登录类型为单位用户,输入单位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后,选择相关证书即可进行登录。
注意事项:
1、单位用户首次登录需根据公积金管理部提供的首次登录密码方可登录成功。
2、单位用户首次登录后,需根据系统要求修改首次登录密码后,才能使用系统。
3、安全建议,密码设置以字母加数字的组合较为安全。
二、单位信息核定
登录单位账户后点击进入“单位信息核定”界面对单位信息进行确认核定。
在“可更新内容”部分,对单位部分信息进行核定。对”单位性质“、“单位主管”、“月缴交限高”等内容进行选择,对”公积金单位缴交率“,”公积金个人缴交率“,”补贴单位缴交率等值进行确认。
注意事项:
1、单位用户需先执行“单位信息核定”后,才能进行个人公积金或补贴基数核定等业务。
2、“公积金单位缴交率”,“公积金个人缴交率”,“补贴单位缴交率”等值仅作为计算的参考设置,单位信息的实际缴交率以银行记录为准,确需调整的需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申请报告。
三、个人公积金基数核定
单位用户对该单位下正常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月工资额(缴存基数)进行核定。
(一)缴存职工公积金基数修改
单位用户可以在界面上直接进行新核定月工资额的修改,也可以导出数据进行新核定月工资额修改,修改后进行文件导入。
注意事项:
1、单位用户应在《关于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事项的通知》要求的上下限内进行缴存职工月工资额修改。系统对不符数据,提示保存不成功,并报错。
2、单位用户6月份汇缴后,7月缴存职工存在增减员的,应至承办银行办理完增减员业务后,方可办理网上基数调整业务。
3、核定的账户必须是状态为正常的账户。
4、直接在界面输入新核定月工资额时,点击“保存”后,系统自动计算月缴存额,并根据限高保底的规则进行给数。
5、“数据导出”可以将数据转换为Excel文档,之后通过对Excel文档的编辑以及“数据导入”功能,完成“新核定月工资额”的录入工作,最后点击保存按键,完成个人公积金基数核定操作。
6、界面中每页展示条数,可以通过修改,并点击“列表”按钮进行临时个性设置。系统默认为每页30条。
(二)打印、保存核定文件
完成个人公积金基数核定操作后,可直接打印核定文件,也可以通过系统自带的Microsoft XPS Document Writer将文件另存留档。
四、个人补贴缴交基数核定
交易操作参照个人公积金基数核定“操作规则”。
五、基数核定的提交
单位用户执行“单位信息核定”、“个人公积金基数核定”和“个人补贴基数核定”后,需对核定数据进行提交,方可完成单位基数核定全过程。提交后,若发现核定数据有误,可进行取消提交操作。
注意事项:基数核定提交后,一经中心或承办银行确认,则无法进行”取消提交“操作。请单位用户审慎核对单位信息及个人工资基数,最终确定后进行提交。如果确实需要进行修改,请联系公积金管理部进行相关设置。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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