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年8月24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9月7日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09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2009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
(一)归集情况:截至2009年末,共有22.61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98671.37万元(含结转利息6544.14万元),同比增长21.71%。累计归集总额1031317.63万元。
(二)提取情况: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15249.73万元,同比增长40.18%。截至2009年末,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493906.59万元,占累计归集总额的47.89%。
(三)结余情况:截至2009年末,住房公积金余额537411.04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运用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全年共向4843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7959.30万元;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34896.51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累计向28711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55100.14万元,余额307429.53万元;个贷使用率57.21%;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余额19.81万元,贷款逾期率为0.06‰。
(二)国债购买及回收情况:全年共购买凭证式国债21200万元,同比增长17.32%;收回到期国债14190万元;年末余额54380万元。
(三)年末资金运用比例:2009年末住房公积金余额537411.0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307429.53万元,占57.20%;国债余额54380万元,占10.12%。年末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国债余额之和占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比例)为67.32%,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个人提取总额、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与国债余额之和占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的比例)为82.97%。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
1、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8510.05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6459.73万元;
(2)委托贷款利息收入9290.25万元;
(3)国债利息收入2346.74万元。
2、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8422.20万元,其中:
(1)支付职工利息7350.72万元;
(2)支付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归集和贷款手续费等1071.08万元。
3、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0087.85万元。
(二)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全年增值收益10087.85万元,按规定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074.3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37.90万元,转作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175.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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