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公告
时间:2013-06-24 12:0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6月20日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2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一)归集情况。截止2012年末,已有40.98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38.22亿元(含结转利息),同比增长29.60%,累计归集总额194.69亿元。

(二)提取情况。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20.00亿元(其中购建房与还贷提取14.05亿元),同比增长38.63%,至2012年末,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96.48亿元,占累计归集总额的49.56%。

(三)结余情况。截止2012年末,住房公积金年终滚存结余98.21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全年共向5669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5.02亿元;回收贷款4.32亿元,累计向40761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1.28亿元,余额64.72亿元,个贷使用率为65.90%;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余额1.29万元,逾期贷款率为0.002‰。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1.98亿元,收回1.10亿元,余额3.05亿元。

(二)国债购买及回收情况。2012年无购买凭证式国债计划,收回到期国债2.04亿元,年末余额4.32亿元。

(三)年末资金运用比例。2012年末住房公积金余额98.21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64.72亿元,国债余额4.32亿元,项目贷款余额3.05亿元,公积金运用率为73.40%(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国债余额之和占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比例)。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86.58%(个人提取总额、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与国债余额之和占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的比例)。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

1、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42205.71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12202.47万元;

(2)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6015.93万元;

(3)国债利息收入2741.59万元。

2、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22267.41万元,其中:

(1)支付职工利息20062.60万元;

(2)支付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归集和贷款手续费等2007.75万元。

3、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9938.30万元。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6月20日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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