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用于因公对外交流、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3.7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用于上级及其他省、市兄弟单位来榕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43.6万元,原因是中心原有15辆车,公车改革后,现只保留2辆,因而相应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比2016年减少4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汽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的支出。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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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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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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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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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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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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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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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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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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