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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职权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缴存单位切实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义务,我中心于2018年6月份至7月份组织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上半年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共随机抽取了8家单位,分别为: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闽侯县分公司、建行福州城南支行、福建省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南保安守押有限公司、八十五度(福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这些企业涉及缴存职工有7501人。
二、检查内容
对缴存单位的缴存登记、变更、注销登记,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封存以及是否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进行检查。
三、存在问题
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福建省东南保安守押有限公司管理岗位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但基层员工大部分以3000元为缴存基数,还有少部分员工以福州最低工资标准为缴存基数。二是八十五度(福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入职满一年的员工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但新入职员工以基本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对这两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我中心将发送整改通知书,要求依法整改。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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