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新增5项邮寄办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1-09-16 17:59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实现更多公积金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自2021年9月16日起我中心新增5项邮寄办事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具体事项
1.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2. 拆迁安置房补差价提取住房公积金
3.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4.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5. 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方式
职工通过“EMS”邮政快递等正规快递服务商将材料邮寄至公积金缴存所在管理部办理。
三、办理时限
中心将在收到寄送材料后,2个工作日办结。
四、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办理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请缴存职工通过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点击 “网上办事”或者关注福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获取对应的办事指南。
特此公告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9月15日
、
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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