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清理的补充公告
时间:2021-12-09 11:58
各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审计整改要求,我中心于2021年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清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要求,同一缴存职工在国内各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存在两个(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账户转移合并手续。若超过期限仍未申请办理账户转移合并手续的缴存职工,中心将对其两个或以上账户进行合并并冻结。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91-12329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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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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